你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NA12877试剂的性质对有效期的影响

NA12877试剂的性质对有效期的影响

发布日期:2022-11-08      点击:795
  化学试剂一般没有注明保质期,确定NA12877试剂是否变质主要是凭经验和做新旧试剂对比试验。试剂的有效期随着化学品的化学性质的改变,有着很大的区别。一般情况下,化学性质稳定的物质,保存有效期就越长,保存条件也简单。
  
  NA12877试剂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:
  
  1、无机化合物,只要妥善保管,包装完好无损,理论上可以长期使用。但是容易氧化(如亚硫酸盐、苯酚、亚铁盐、碘化物、硫化物等应将其固体或晶体密封保存,不宜长期存放。
  
  2、有机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挥发性较强,包装的密闭性要好,可以长时间保存(3~5年)。但容易氧化、受热分解、容易聚合、光敏性物质等,在避光、阴凉、干燥的条件下,只能短时间(1~5年)内保存,具体要看包装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。
  
  3、有机高分子,尤其是油脂、多糖、蛋白、酶、多肽等生命材料,很容易受到微生物、温度、光照的影响,而失去活性,或变质腐败,故此,要冷藏(冻)保存,而且时间也较短。
  
  4、基准物质、标准物质和高纯物质,原则上要严格按照保存规定来保存,确保包装完好无损,避免受到化学环境的影响,而且保存时间不宜过长。一般情况下,基准物质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。在常温(15ºC~25ºC)下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。超过两个月要重新标定或检查之后再用。
  
  5、培养基:按规定配制并消毒好培养基,冷至室温,保存在阴暗处(尽可能贮藏在冰箱内),配制好的培养基应在1个月内用完。
  
  6、除另有规定外、试液、缓冲液、指示剂(液)的有效期均为半年。液相用的流动相、纯化水有效期为15天。
  
  7、除另有规定外,NA12877试剂开启后一年内有效。
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0451号